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,在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测评的基础上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。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。
公示期:2021年4月25日至4月27日
监督电话:0532-88959583
办公地点: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楼111
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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