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山东省《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研处函〔2018〕4号),对2016年以前(不含2016年)的立项但尚未申请结题的项目,现集中组织项目结题工作(个别未到结题期限的项目,可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结题)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结题工作要求
(一)结题方式
项目可以论文、著作或者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。
(二)组织形式
1.以正式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题的,需有2篇发表的论文(不含增刊、专辑等,下同),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;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,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。
2.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(书稿)结题和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,我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。
(三)相关要求
请各学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,严格把关,确保质量。形成项目结题工作书面报告,我校将从结题项目中甄选5个左右优秀项目上报,用于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范围内学习和推广。
二、材料报送日期和要求
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9,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7),并发送附件1、附件2和单位结题工作报告的电子版至邮箱:pyb@qust.edu.cn。邮件主题和文件夹名称:学院+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;每个项目的结题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,名称:学院+主持人姓名+项目名称。自动化学院相关老师请于5月28日上午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407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qutzdhy@163.com。
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1,一式三份);
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》(附件2,一式一份);
支撑材料复印件(一式一份)和结题工作报告。
附件:
附件-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.doc
附件2-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.doc
研究生院 2018.4.13